2019年6月,歐盟發布了關於一次性塑料的法案(EU)2019/904。根據法案規定,到2021年的7月,必須確保某些一次性塑料產品不再投放歐盟市場。
被禁止的一次性塑料產品包括:棉簽、餐具、盤子、吸管、攪拌器、氣球棒,以及一些由發泡聚苯乙烯(Expanded Polystyrene 簡稱EPS)製成的產品(杯子和食品、飲料容器)和所有氧化性可分解塑料製品。
由於以上一次性塑料產品目前已有可替代品,所以需嚴格禁止銷售。但對於尚無替代選擇的其他一次性塑料產品,例如漁具、塑料袋、瓶子、即食的飲料和食品容器、包裝紙、煙草過濾器、衛生用品和濕巾等,則會通過一系列措施來限制其使用。比如:提高公眾環保意識,減少消費;使用特別標識,防止亂扔;為生產者說明塑料垃圾管理和處理責任制(即“污染者付費原則”)等。
歐盟的整體目標是到 2025 年,回收 77%塑料瓶,到 2029 年將此數字增加到 90%。根據法案的要求,截止目前為止,歐盟各國已採取了不同應對措施。
最早採取行動的國家是葡萄牙,甚至在歐盟出台此法令以前,葡萄牙就已出台了立法,禁止在國家機關使用塑料袋、塑料盤子或塑料瓶。
法國
回應歐盟限塑令,法國通過了一項法案,除明令禁止使用歐盟(EU)2019/904法案中包含的內容以外,還包括禁止使用塑料紙屑、杯蓋以及水果和蔬菜的包裝。
法國的這項法案還指出,分別到 2022 年和 2023 年,所有用於每日家庭送餐服務的餐具,以及酒店、餐廳和咖啡館現場消費的餐具,都必須是可重複使用的。
意大利
意大利自 2013 年起禁止使用普通塑料袋,可生物降解的除外。自 2019 年起,又禁止使用塑料製成的棉簽。
該國原本計劃在 2021 年 1 月實施塑料稅,對從事生產或從其他歐洲國家購買塑料,或進口一次性塑料製品的廠家或個人,將面臨每公斤塑料製品徵收 45 美分的稅收。但由於疫情對經濟的打擊,使得這項稅政受到很多抵觸,目前已將實施時間推遲到2022年1月1日。
德國
2020 年 11 月,聯邦參議院批准了一項法令,從 2021 年 7 月 3 日起禁止使用某些一次性塑料,包括 EPS 材質的容器。
此外,在 2021 年 2 月上旬,德國聯邦政府確認了對《包裝法》的更新——法案規定,從 2023 年起,餐廳必須為其外賣產品提供可重複使用的包裝。
除此三國外,其他歐盟國家在(EU)2019/904法案的指導下,各自出台了分階段徵收塑料稅,採用一次性塑料瓶押金返還系統(DRS)等一系列措施。
法案稱,對於那些不遵守法案的個人,由每個成員國制定規則。各個國家“應採取一切必要措施確保實施”,任何處罰都應“有效、相稱和具有勸誡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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