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在海外的華人,都非常重視子女的教育,但是在教育理念和教育方式上,卻與西方人存在着很大的差異。很多時候我們認為很正常的教育方式,但是在西方社會卻是不可接受的,甚至導致了嚴重的後果。日前,記者採訪了一位居住在英國蘇格蘭的程女士(化名),她因教育孩子被報警,這到底是怎麼回事呢?
程女士50多歲,她和丈夫在英國生活了28年,共有3個女兒。她的大女兒已經結婚,二女兒和三女兒還在上學。為了孩子有一個更好的教育環境,程女士給二女兒和三女兒都報了私立學校。儘管學費很貴,她也咬牙出這個錢。
程女士說:“在蘇格蘭,孩子上私立學校,有一個入門考試,再根據家庭的收入,來評估獎學金。小女兒10歲,在小學最後一年,7年級。要考試嘛,就有點緊張。但是小女兒經常玩手機呀,ipad呀,對學習不着急。為了學習上的事情,她爸爸給她買了很多書,讓她在家做做練習。我也會督促她,但她就是不好好做。
“那天,我看到她一直在那玩,就是不學習,說了好幾遍也不聽。我就有點生氣了,於是拿着書,在她的頭上敲一下。其實我只是嚇唬嚇唬她,看着是挺凶,實際上是手舉得高高的,落下去是輕輕的。小孩也生氣了,跟我頂嘴,我說一句,她頂一句,無理由地頂撞,我們就吵起來了。我跟孩子講道理,她也不聽。後來,我很生氣,也不想再跟她說了,就把她的衣服領子一抓,把門打開,把她往門外拖。在這個過程中,小孩就跟我拉拉扯扯地,也哭了起來,二女兒看到了這個情景,也跟着哭起來。”
兩個孩子鬧了一會,情緒也平復了,這個事也就過去了。
警察闖入家中
後來的一天晚上,程女士一家人吃過晚飯,大概是七八點鐘的時候,突然傳來一陣非常急促的敲門聲。
程女士回憶說:“我們都特別吃驚,因為一般來客人是不會這麼敲的。我先生把窗帘偷偷打開一看,外面有一群人,不知道是幹嘛的,我們以為是搶劫的。先生告訴我說:‘趕快報警!趕快報警!’ 我都懵了,不知道該怎麼辦。後來他們還一直敲,先生就把窗子打開了一條縫,問他們:‘你們是幹什麼的?’ 他們說是警察。
“後來我們就把門打開了,那一群人真的是破門而入,像抓罪犯似的,就進了我的家。我先生是個讀書人,書生氣很濃的,我是性格比較溫婉的一個人,我們看到這情景都驚呆了,我的心怦怦亂跳,待在原地一動不敢動,不知道他們要幹什麼。警察看到我們都很緊張,也不像剛才那樣氣勢洶洶了。他們對我們說,我們接到了報警,說家裡有打孩子的情況,就過來看一看。”
孩子們被帶走
程女士從來沒有經歷過這樣的事情,當時真是嚇壞了。她說:“他們大概有6個人,3個警察和3個社區的工作人員。警察跟我們說話的時候,社區工作人員直接上我們家樓上了,對孩子們說,你們不能在家裡呆了,馬上就得走。讓兩個孩子趕快收拾她們的衣服和生活用品。
“他們要我聯繫我的一個朋友,讓孩子住在朋友那兒。我想住在哪兒呢?我有一個鄰居,距離我家大概50米的距離吧,離我家是最近的。我知道她家裡有一個空的房間,就給她打電話了,說明了情況,她馬上就同意了,於是警察就帶着孩子們去了鄰居家。”
誰報的警?
孩子們被帶走,這對程女士和她的丈夫來說,是莫大的衝擊和煎熬!她很難過,很想念孩子們,心情也很低落,她說:“ 我很惦記她們,因為離的近,所以我每天就做飯給她們送過去,也想看看她們怎麼樣。可孩子們卻跟我說:‘ 媽媽你不能來!你不能見我們的!你是不允許見我們的!’ 孩子們都是在這邊長大的,她們都懂這邊的法律。沒辦法,我只好說:‘我就給你們送點吃的就走,我不進去……’” 程女士的心情很難過,孩子們就在眼前,可是卻不能見。
在那裡住了4天以後,還是不允許孩子們回家。程女士說:“ 我想老麻煩鄰居也不好啊,於是我想讓她們住到大女兒家裡去吧。大女兒的家距離我家,開車大概一個半小時的路程。女婿就到我們這裡,把這兩個孩子接走了。後來,在大女兒家又呆了一周,社區的人才允許孩子們回家。
程女士一直很奇怪,警察怎麼會知道家裡的情況的?等孩子們回來後,二女兒跟她說,她在學校上課的時候流淚了,老師看見了,就問她怎麼回事。她就說我媽媽打了我妹妹……後來,老師就報了警。
事情並沒有結束
在那之後,差不多每兩個星期,社區的人員就會來程女士的家裡一次。
程女士說:“社區的人要來時,會給我發個郵件,約個時間,什麼時候要來。他們來的時候會問問家裡的情況。
“還會有一個社區的工作人員,會跟孩子們約見面。現在孩子都有手機嘛,約個時間,放學的時候就會跟孩子見面,或者帶到附近的公園裡轉一轉哪,問問孩子,這兩周爸爸媽媽對你們怎麼樣?有沒有再打你們?”
程女士說:“有一次,社區的人帶兩個孩子出去,問她們:‘媽媽最近有沒有打你們呀?’ 她們想了想,其中一個說:‘噢——有!我媽媽又用書在我頭上敲了一下。’
“就這一句話,又把我搞得很麻煩!社區人員又找我談話,嚴正告誡我說:’你一定不能跟孩子們有任何肢體上的接觸!’ 我記得特別清楚,我當時就是很吃驚,還有這樣子的?!那我以後怎麼跟孩子接觸啊,碰都不能碰?!”
之後的很長一段時間,社區的人都有跟蹤回訪,跟程女士約時間和跟孩子約時間,來了很多次,是不同的人。開始時是兩周來一次,後來大概是一個月來一次。
他們解釋說,因為你這個事情在警察局裡有登記,所以就有這樣的一套流程,完全按照那一套流程走。
警察局也派人到程女士的家裡來,做筆錄。讓她把事情的經過說一下,他們記錄下來。因為程女士英文沒有那麼好,為了確保準確,他們還專門給程女士找了一個翻譯。
大概過了半年的時間,警察局給程女士來了一封信,說她這個事情不用上法庭了。程女士說:“如果嚴重的話,我是要去上法庭的,上法庭可就麻煩了,那就是判案嘛。”
在那之後,警察和社區的人都不來了。
這半年的時間,程女士和丈夫被這件事情弄的心力交瘁,工作也難以安心。
程女士還向記者介紹了另外一件事。她說:“我認識一個跟我住在蘇格蘭同一個城市的華人媽媽,她也有幾個孩子。有一個上中學的孩子不聽話,她說了幾句。那孩子在學校跟同學聊天時說:‘ 媽媽昨天打了我,罵了我,’ 結果同學就報案了。那位華人媽媽走的流程,跟我是一樣的,還上了我們當地報紙的新聞。”
程女士還說:“我認識一個福建人,她有一個朋友,外婆從中國大陸來的,照看幾歲的外孫。我們都知道,外婆多疼孩子呀!寵的,恨不得含在嘴裡的。外婆帶着孩子去兒童遊樂場玩,孩子不聽話,她就在孩子的屁股上拍了兩下,老人嘛,已經習慣於這樣管孩子了,結果旁邊的人就給報案了,人家立刻把孩子帶走了,安排孩子到一個指定的地方住,那裡有人照看孩子,也有很多玩具,吃的喝的都有,還有小朋友。問小孩想不想回家,小孩說不回家。他們就不讓孩子回家。隔了很久,才讓接回來。”
母親打孩子被判監禁
在其他西方國家,也有類似的消息。2023年3月,比利時多家媒體報道了這個新聞:一位母親因打孩子被判監禁。
這位母親的兒子患有多動症。3年前,這位母親輔導她12歲的兒子寫家庭作業時,雙方發生了爭執。孩子向母親潑水,這激怒了母親,於是她打了孩子,並將一本書扔了過去,結果導致孩子的膝蓋被劃傷。一位鄰居聽到爭吵聲後,向警方報了案。
該女子接受審問時,承認自己打了兒子。她被判處4個月監禁和400歐元的罰款。
怎麼管孩子?
在程女士親身經歷這件事情之後,對於如何管教孩子,她也不知如何是好。她說:“有的時候,我管教孩子,生氣時就會沖她們嚷嚷,吼一下。這時我先生就會過來制止我,並提醒我要注意。而孩子呢,現在膽子也大了,一說她們,就要去報警。沒法管教了!反正就是一句話,無語!真的是無語了!”
程女士最後說:“在這之前,我並不知道他們的這些規定。通過這件事,我也懂得了一點西方的法律。我先生說:‘我們畢竟是在外國的土地上,還是要遵守這邊的法律規定,不要給自己找麻煩。’”
可憐天下父母心!對於父母來說,都想把孩子培養成才,我們也習慣於用我們傳統的方式來教育孩子。但是對於生活在海外的華人家長來說,也要多了解一下當地的法律法規,以免給自己帶來麻煩。至於該如何更好的管教孩子,這永遠是父母們要學習的功課。
相關鏈接:
2024年QS世界大學排名 位列歐洲TOP10的大學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