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一名聯邦法官裁定,谷歌在廣告技術實踐中違反了反壟斷法,這標誌着該公司再次遭受重大損失,並可能對其業務進行大規模變革。
美國弗吉尼亞州東區地區法官萊昂尼·布林克馬 (Leonie Brinkema) 在周五(4月17日)發表的一份長達 115 頁的意見書中表示,谷歌“故意獲取並維持特定廣告市場的壟斷權”,同時“非法”將其兩種產品捆綁在一起,從而違反了《謝爾曼反壟斷法》。
這項裁決是在谷歌即將就華盛頓的另一起反壟斷案件尋求大規模救濟之際發布的。去年,美國地區法官阿米特·梅塔(Amit Mehta)在該案中裁定,這家科技巨頭的搜索業務違反了反壟斷法。
同樣在華盛頓,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 (FTC) 正在對擁有 Facebook 和 Instagram 的 Meta Platforms 提起反壟斷訴訟。FTC 在 2021 年提起的訴訟中請求判決 Meta 剝離包括 Instagram 和/或 WhatsApp 在內的資產。
美國司法部 於 2023 年 1 月在廣告技術案中提起訴訟,請求下令要求谷歌剝離其廣告管理套件。
去年,布林克馬監督了一場為期三周的法庭審判,谷歌在審判中提出了一系列辯護理由,主要是司法部未能界定相關市場,且其論點與該問題的法律先例不符。
布林克馬的部分意見指出,包括美國司法部和各州在內的原告,未能證明存在涉及展示廣告的特定市場,但她補充說,原告證明了谷歌在使用出版商廣告服務器方面擁有壟斷權。
布林克馬錶示:“十多年來,谷歌通過合同政策和技術整合,將其出版商的廣告服務器和廣告交易平台捆綁在一起,從而確立並維護了其在這兩個市場的壟斷地位。谷歌通過對客戶實施反競爭政策並取消其理想的產品功能,進一步鞏固了其壟斷地位。”
布林克馬還指出,谷歌可能面臨制裁,理由是其員工濫用律師-客戶保密特權和刪除聊天記錄。“谷歌系統性地無視有關證據銷毀的證據規則,並濫用律師-客戶保密特權,這很可能受到制裁”,布林克馬說道,並補充說,她目前不需要對他們進行制裁。
谷歌在去年的一篇博客文章中為自己辯護,稱其為幫助競爭對手做了“很多”工作,而且其做法也使消費者受益。
監管事務副總裁 Lee-Anne Mulholland 表示,“經過三周的庭審,很明顯,司法部的指控只見樹木不見森林:廣告科技領域競爭激烈,廣告買家和賣家擁有豐富的選擇”,“而谷歌的服務幫助了出版商、廣告商和消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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