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月 25 日,猶他州一名法官裁定,州立法機構必須重新繪製國會選區地圖,稱廢除 2018 年選民批准的投票倡議違憲。
該裁決源於投票權利團體於 2022 年提起的一項訴訟,該訴訟旨在挑戰猶他州立法機構廢除選民批准的投票倡議(即第 4 號提案)。提案 4 是一項由兩黨公民主導的倡議,於 2018 年以微弱優勢獲得選民通過。該提案旨在通過成立獨立的選區重劃委員會來防止黨派不公正劃分選區。
猶他州立法機構在與“更好的邊界”(Better Boundaries)組織(該組織曾牽頭提出第4號提案)協商後,於2020年廢除了該法律,並以SB200法案取而代之,該法案旨在修改重新劃分選區程序。根據SB200法案,立法機構可以(但並非必須)對委員會推薦的選區劃分圖進行投票或採納。
根據法庭文件,立法機構於2021年通過了一張新地圖,將鹽湖縣劃分為該州的四個國會選區。原告辯稱,立法機構無視委員會的無黨派建議,反而“設計了一張帶有黨派偏見的選區劃分地圖”。
在一份長達 76 頁的命令中,第三地區法院法官戴安娜·吉布森 (Dianna Gibson) 裁定,猶他州立法機構廢除第 4 號提案“違憲地損害了”人民改革重新劃分選區程序的權利。吉布森寫道:“立法機關故意剝奪了第4號提案所有對其具有強制性和約束力的核心選區重劃標準和程序。允許2021年國會計畫繼續實施,無異於獎勵本法院已經認定的違憲行為,並將使人民通過第4號提案在2018年通過的選區重劃改革無效。”
該裁決恢復了第 4 號提案作為猶他州的選區重新劃分法,並命令立法機構在 2026 年中期選舉之前製作符合第 4 號提案所概述規則的國會選區地圖。
吉布森表示,如果立法機關未能在 9 月 24 日之前提供符合第 4 號提案的新地圖,原告和其他第三方可以向法院提交替代地圖。
原告之一、猶他州婦女選民聯盟主席凱瑟琳·比勒(Katharine Biele)對這一裁決表示讚賞,並表示希望立法者能夠批准委員會推薦的地圖。比勒在一份聲明中表示,“這項裁決讓猶他州選民得到了他們長期奮鬥的目標——公平的選區”。“現在,立法機構有機會通過傾聽民意來表明其真正相信代議制政府。”
猶他州共和黨立法領導人、參議院議長斯圖爾特·亞當斯(Stuart Adam)和眾議院議長邁克·舒爾茨(Mike Schultz)在一份聯合聲明中表示,他們對該裁決感到失望,正在仔細考慮下一步行動。
民主黨全國委員會和民主黨國會競選委員會的領導人對這一裁決表示讚賞。
這項裁決是在德克薩斯州和加利福尼亞州重新劃分選區之爭爆發之際做出的。上周,加州州長加文·紐瑟姆(Gavin Newsom)簽署了一項立法方案,將一項措施列入 11 月 4 日的選票,旨在重新繪製該州的國會選區分布圖,以利於民主黨,以回應德克薩斯州共和黨的重新劃分選區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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