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月 8 日,前聯邦調查局局長詹姆斯·科米(James Comey)在聯邦法院對虛假陳述和妨礙國會程序的指控表示不認罪。
64歲的科米身着深色西裝,系著紅色領帶,在整個審理過程中靜靜地坐在辯護席上。他的律師帕特里克·菲茨傑拉德(Patrick Fitzgerald)請求陪審團審判。
暫定審判日期為 1 月 5 日。
聯邦政府代表傑西卡·哈利根 (Jessica Halligan) 提起了起訴,陪同人員包括加布里埃爾·迪亞茲 (Gabriel Diaz) 和納撒尼爾·萊蒙 (Nathaniel Lemon)。
抵達後,科米繞過了阿爾伯特·V·布萊恩美國法院的公共入口,那裡有少數抗議者舉着標語,譴責這些指控是將政府武器化。
科米出現在法官邁克爾·納赫馬諾夫(Michael Nachmanoff)面前,納赫馬諾夫曾是一名公設辯護人,由總統喬·拜登於 2021 年任命。納赫馬諾夫是隨機指派負責此案的。在釋放科米進行個人擔保之前,納赫馬諾夫指示雙方律師在 10 月 10 日之前就調查時間表達成一致,或者在 10 月 13 日之前提交各自提議的時間表。
法官指示司法部,如果審判中的任何證據屬於機密,則應根據需要提供安全許可。
科米原定於10月9日接受傳訊,但在弗吉尼亞州亞歷山大市舉行的聽證會被推遲到周三上午。這兩項指控均源於科米於2020年9月30日向參議院司法委員會作證。
9月25日,科米在美國弗吉尼亞州東區聯邦地區法院被起訴。大陪審團駁回了其中一項指控。而兩項被批准的指控,如果罪名成立,最高可判處五年聯邦監禁。第一項指控違反了《美國法典》第18卷第1001條,涉及向政府官員作出虛假陳述。該法規規定,任何在聯邦政府管轄的事務中“作出任何重大虛假、虛構或欺詐性陳述或陳述”的人,都將受到處罰。在本案中,指控涉及立法部門。第二項指控是在國會會議期間故意歪曲、隱瞞或阻止信息披露,將被處以罰款或最高五年監禁。
司法部提交的起訴書援引了科米向專家組提出的聲明,即他“沒有‘授權聯邦調查局的其他人作為新聞報道中的匿名消息來源’,涉及聯邦調查局對未具名的“人員 1”的調查”。
文件中提到的幾個人的名字和編號也類似。該文件稱,“該聲明是虛假的,因為正如 [科米] 當時所知,他實際上已授權人員 3 作為有關 FBI 針對人員 1 的調查的新聞報道中的匿名消息來源。”
起訴書還指控科米“通過向參議院司法委員會發表虛假和誤導性陳述,以腐敗的方式(試圖)影響、妨礙和阻止該委員會正當行使調查權”。
政府對科米提出的一項指控於 9 月被大陪審團駁回。
根據法庭文件,檢察官試圖根據美國法典第 18 條第 1001 款提出額外指控。該指控稱,科米“在參議院司法委員會聽證會上向一名美國參議員謊稱,他……不記得‘被告知’第一人‘批准了一項有關第二人’和2016年美國總統大選的計畫’。”
根據聯邦法院規則,如果 16 名大陪審團成員中有 12 名或更多成員認為證據不足,無法繼續審理案件,則指控將被駁回。
美國東弗吉尼亞地區檢察官林賽·哈利根(Lindsey Halligan)在宣布起訴的聲明中表示,這些指控“極大程度地違背了公眾信任”。“權力平衡……依賴於從行政領導到國會監督的問責制和坦率的事實陳述,”哈利根說。“任何試圖規避、逃避、阻止或妨礙合規的行為都違反了職業責任,最重要的是,違反了法律。”
司法部長帕姆·邦迪(Pam Bondi)在9月25日的一份聲明中表示:“沒有人可以凌駕於法律之上。今天的起訴書體現了司法部對濫用職權、誤導美國人民的人追究責任的決心。我們將追查此案的真相。”
科米在9月26日發布到Instagram的一段視頻中回應了起訴書,堅稱自己無罪,並表示準備在法庭上應對這些指控。科米告訴觀眾,他“無所畏懼”。 “我為司法部感到心碎,但我對聯邦司法系統充滿信心,我是無辜的。所以,讓我們進行審判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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