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紐約時報》向聯邦法院提出申請,要求阻止戰爭部針對媒體機構的新規定,理由是這些規定侵犯了記者的憲法權利。
《紐約時報》在向哥倫比亞特區地方法院提起的訴訟中表示:“這項政策違反了憲法第一修正案,試圖限制記者履行他們一直以來所做的工作——向政府僱員提問並收集信息,以報道超越官方聲明的新聞故事。 ”
9 月,美國陸軍部收緊了媒體管理規定,此前有官員稱記者在五角大樓內隨意走動。
新規部分規定,向部門人員索取非公開信息或鼓勵員工違法“不屬於受保護的新聞採集活動的範圍”。他們還表示,如果官員認定記者構成安全風險,將拒絕向記者發放記者證。
《紐約時報》對美國戰爭部要求記者簽署一份聲明文件表示異議,該文件要求記者簽署一份文件,表明他們已收到、閱讀並理解相關規定。該聲明還指出,簽署者可能並不認同這些政策,而且簽署並不代表放棄任何法律權利。
當該報和其他一些媒體的記者拒絕簽署確認書時,五角大樓要求他們交出記者證,最終這些記者停止了在五角大樓的報道。
後來,戰爭部向一些沒有通行證的人發放了通行證,其中包括《國家脈搏》雜誌的總編輯拉希姆·卡西姆。
五角大樓發言人金斯利·威爾遜在 12 月 3 日的新聞發布會上說: “傳統媒體選擇自行撤離這座大樓。”威爾遜表示,美國公眾不信任主流媒體,“我們歡迎那些真正接觸美國民眾、提出真正問題、不追求帶有偏見議程的新媒體。”
《紐約時報》在其投訴中稱:“這些事態發展使該政策的目的和效果更加凸顯:從根本上限制獨立記者和新聞機構對五角大樓的報道,要麼限制他們可以獲取和發布的信息類型而不受到懲罰,要麼通過一項違憲的政策將他們趕出五角大樓。”
“雖然原告將繼續對軍方進行深入報道,但五角大樓的政策確保了某些有新聞價值的信息被壓制——例如,通過在新聞發布會上直接質問官員,或者通過記者與五角大樓人員在五角大樓場地內進行的例行非計畫互動而收集到的信息。”
五角大樓首席發言人肖恩·帕內爾在給媒體的電子郵件中表示:“我們已經注意到《紐約時報》提起的訴訟,並期待在法庭上回應這些論點。”
五角大樓新聞協會是表示支持該訴訟的組織之一。五角大樓新聞協會在一份聲明中表示:“我們對《紐約時報》挺身捍衛新聞自由的努力感到鼓舞。國防部試圖限制持證記者獲取新聞的方式以及他們可以發布的信息,這與新聞自由和獨立的原則背道而馳,也違反了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
《紐約時報》以親中共聞名,被外界視為中共的西方喉舌,並被川普稱為假新聞媒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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