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幫助美國地方新聞機構更容易與臉書母公司Meta、谷歌母公司Alphabet等大型科技公司議價,國會計畫將《新聞競爭和保護法》納入年度國防法案。消息傳出後,Meta表態,要把新聞內容自旗下各個平臺移除。親民主黨人士也表示,這是「不明智地讓出版業者與廣播電視業者有一段時間免受反壟斷法約束」。
據《路透社》報導,《新聞競爭和保護法(Journalism Competition and Preservation Act)》最初由明尼蘇達州民主黨參議員克羅布徹(Amy Klobuchar)與路易斯安那州共和黨參議員甘迺迪(John Kennedy)共同提出,並得到了包括幾家保守派媒體在內的一系列出版商的支持。
甘迺迪認為,臉書和Google等科技巨頭正在扼殺規模較小的保守派出版物、阻止它們在線上平臺獲利,「這種操縱正在壓制言論自由。」
《新聞競爭和保護法》將禁止大型科技公司限制、過濾、壓製或策劃在線內容,同時為當地新聞媒體提供公平競爭的環境來與這些審查巨頭進行談判。
對此,Meta發言人史東(Andy Stone)在12月5日發推文聲明,「如果國會通過這項考慮不周的新聞法案納入年度國防法案,我們將被迫考慮自我們所有的平臺移除新聞,而非交由經政府授權的協商,因為它不公平地忽視我們透過增加流量與點閱提供的任何價值。」
此外,他還提到,美國政府要求一個私人公司去資助另一個私人公司對美國商業而言無疑是一個糟糕的先例。
《華盛頓時報》稱,進步商會(Chamber of Progress)執行長科瓦切維奇(Adam Kovacevich)認為,民主黨人應該會反對該法案,因為最大的受益者將是保守派新聞媒體,「右翼媒體最有可能利用這項法律,民主黨人不應該將網路平臺變成保守黨的提款機。」
5日當天,美國民權聯盟、「公眾知識」與電腦暨通訊產業協會等二十多家團體,敦促國會不應通過該新聞法,表示這將「不明智地讓出版商與廣播公司有一段時間免受反壟斷法約束」。
他們認為,《新聞競爭和保護法》不僅最終仍可能偏袒大型媒體公司,而非受數位廣告收入下降衝擊最嚴重的小型、本地和獨立媒體,還可能會使錯誤和虛假訊息的情況變得更糟,因為新聞媒體將能夠因被降低觸及率而控告科技公司,或甚至恐嚇科技公司使他們不對內容進行審核。
去年三月,澳洲推出過類似的《新聞媒體議價法》。在新法生效前,facebook在澳洲一度拒絕提供新聞資訊。然而,澳洲政府最近的一份報告顯示,該法案正在發揮作用。與此同時,Meta與Alphabet等大公司也已經和各地媒體機構簽署了三十多項協議,就吸引點閱和廣告收入的內容提供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