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聯盟(EU)各國政府與歐洲議會議員日前就一項修訂後的“難民與移民遣返條例”達成共識,允許各國將被勒令離境的移民送往第3國的遣返中心(return hubs),此舉被稱為“歐盟移民政策幾十年來最強硬的轉變”,但引發人權團體強烈批評,警告可能助長人權侵害行為。
綜合媒體報道,歐盟各國政府同歐洲議會議員周一(1日)正式通過一項極具爭議的“難民與移民遣返條例”新法規,進一步收緊歐洲移民政策。並作為對《庇護與移民條約》的補充,要求各成員國必須在6月12日前實施該條例。
根據新法規,歐盟成員國將在歐盟境外設立所謂的“遣返中心”,安置尋求庇護遭拒或被勒令離境的人。遭遣返者被送往的中心可能位在與他們沒有關聯的國家。
歐盟內政和移民事務專員馬格努斯·布魯納(Magnus Brunner)說:“有了新法規,我們將對誰能來歐盟、誰能留下、誰必須離開擁有更多掌控權。”
觀察人士指出,這一做法效仿了意大利總理喬治亞·梅洛尼(Giorgia Meloni)政府與阿爾巴尼亞達成的協議,該模式被批評者稱為“移民流放”,因其在法律和人權層面存在巨大疑問。
報道說,自2018年以來,歐盟關於驅逐無證移民的立法提案一直處於停滯狀態。歐盟外部邊界管控薄弱,地中海、巴爾幹偷渡線路屢禁不止;絕大多數人長期滯留歐盟境內,持續擠占當地福利、醫療、教育等公共資源,還衍生各類治安隱患;傳統庇護制度被大量濫用,不少無真實避難身份人員借庇護渠道滯留歐盟;法律程序冗長,上訴、司法審查等環節客觀上給非法移民規避遣返留出操作空間;移民原籍國大多不願配合接收遣返人員等,引發民眾對非法移民的不滿不斷累積,倒逼各國主流政黨收緊移民政策、回應選民訴求。如何處理難民同非法移民問題,成了歐盟各國最頭痛的難題。
2025年,儘管非法入境人數減少26%至2021年以來最低水準,歐洲聯盟執行委員會(European Commission)終於提出修改立法;今年3月26日,歐洲議會就修訂後的移民遣返條例達成一致,標誌着歐盟“統一遣返機制”改革進入了關鍵階段。
之後,歐盟委員會與成員國政府在歐盟理事會框架下展開“三方會談”,就具體條款進行逐項談判,力求達成最終版本。
歐盟各國對這一項目的意見也有分歧。法國對此類境外中心一直持謹慎態度,西班牙則明確表示反對,認為相關做法可能對人權保障構成威脅。
綠黨歐洲議會議員梅麗莎·卡馬拉(Mélissa Camara)就認為,該法案“對流亡者的基本權利而言是一次歷史性的倒退”;自由派歐洲議員法比安娜·凱勒(Fabienne Keller)更是譴責“它允許將家庭遣返到世界上任何一個與他們毫無聯繫的國家”。
非政府組織聯盟“國際無證移民合作平台”(Platform for International Cooperation on Undocumented Migrants, PICUM)倡議專員西爾維婭·卡爾塔(Silvia Carta)指出,
這套新法規正將建立一套嚴苛的拘留和遣返機制。儘管該法案鼓勵自願遣返,但實際上卻使“強制遣返成為無證移民的默認選項”。此外,該法案還允許實施更具侵入性的監控與入戶搜查,並規定被驅逐者10年甚至20年內都不得進入歐盟,而此前,這一期限僅為5年。
據報道,目前僅約20%被勒令離境的人實際離開。歐盟會員國尚未披露可能設置遣返中心的第3國。不過部分國家早已開始研究相關安排。
荷蘭正與丹麥、德國、希臘及奧地利合作設立聯合遣返與過境中心,潛在地點包括盧安達、烏乾達、烏茲別克等國,因此實際落地仍需時間。而之前與烏乾達就類似安排的雙邊會談則已暫時擱置。
事實上,建立此類遣返中心並非新構想。但從過往案例來看,無論是英國的盧旺達安置計畫,還是澳大利亞離岸拘留項目,均投入數十億資金,最終項目醜聞頻發、治理成效達不到預期。
之前意大利政府已在阿爾巴尼亞達成類似協議,但由於持續遭遇司法訴訟,意大利設在阿爾巴尼亞的相關中心長期處於閑置狀態。
人權組織的擔憂主要集中在三個方面。首先是法律責任的模糊化:一旦移民被轉移至第三國,歐盟成員國是否仍需對其基本權利承擔責任,存在灰色空間;其次是人權標準的不對等:這些第三國未必具備與歐盟等同的庇護體系與司法保障,可能導致任意拘留、法律援助缺失等問題。最後是長期拘留風險:第三是允許延長拘留時間(最長可達數月甚至更久),而在離岸中心裡,監督機制更加薄弱。在類似案例(如英國盧旺達計畫、意大利阿爾巴尼亞協議)中已經可以看出,這類機制可能構成對庇護權的實質性削弱。
國際特赦組織(Amnesty International)與聯合國(UN)也指出,這與《國際人權法》中的“不遣返原則”(non-refoulement)、《日內瓦公約》以及《歐盟基本權利憲章》相衝突。
中共統治人民的最重要手段就是欺騙。維持大面積的對華廣播不斷傳遞真相,就是持續地給中國注入希望。希望之聲誠邀您和我們一起攜手努力。歡迎點擊了解詳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