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總統川普(特朗普)表示,他的前任在最後一刻宣布赦免參與調查「1月6日事件」的國會議員等人是「無效的、空白的,因此沒有進一步的效力或作用」。
週一(3月17日),川普在他的「真相社媒」(Truth Social)平台上發表聲明:前總統喬·拜登(Joe Biden)的赦免令無效,因為赦免令是用自動簽名(auto pen, 非本人親自)簽署的。在此之前,保守派傳統基金會(Heritage Foundation)也提出過類似的論點,認為拜登使用了自動簽名,因為在拜登的幾份文件上發現了看似完全相同的簽名。
赦免權長期以來被認為是總統擁有的最絕對權力之一,法院一直不願意對赦免權的授予方式施加任何限制。
拜登赦免的人士包括前眾議員利茲·切尼(Liz Cheney)、退役將軍馬克·米勒(Mark Milley)、傳染病專家安東尼·福奇(Anthony Fauci)、前伊利諾伊州共和黨眾議員亞當·金辛格(Adam Kinzinger)以及加州民主黨參議員亞當·希夫(Adam Schiff),他們都在拜登擔任總統的最後一天獲得赦免。而此前川普曾在競選活動中表示要起訴他們。
除了這些政治赦免以外,拜登在任期的最後幾天的赦免令,已創下了新紀錄,減刑近 2,500 人,其中 2,000 多人因非暴力持毒品的罪犯。
據CNN報導,拜登在離開白宮前如此大規模預先赦免,在美國總統歷史上實屬首次。相比之下,當年傑拉爾德·福特總統(Gerald Ford)赦免其前任總統理查德·尼克松(Richard Nixon)時,尼克松正面臨真實的起訴威脅,而拜登赦免名單上的人並未顯示出即將面臨法律行動的風險。
川普在週日晚上在空軍一號上對記者說,「這不是我的決定,這將由法院決定,但我會說,它們是無效的,因為我肯定,拜登根本不知道有這回事,有人使用了自動簽名簽署赦免令。」
2024年聯邦上訴法院的一項判決表示,赦免甚至不需要以書面形式。第四巡迴上訴法院裁定,「答案無疑是不需要,憲法明文規定沒有這樣的限制。」1929年司法部的一份意見書認為,「憲法或法規都沒有規定總統行使或簽署赦免令的方法,這完全由總統決定。」
小布什政府曾引用該意見為布什使用自動簽名進行辯護。數十年來,總統們一直使用這種機器人工具來處理他們必須簽署的大量例行信件。然而,這種簽名方式一直備受爭議,因為這讓人質疑總統是否親自批准了某一行動。
川普總統2月11日簽署命令,赦免伊利諾伊州前州長羅德‧布拉戈耶維奇(Rod Blagojevich),這位前州長曾因腐敗罪被判處14年徒刑。川普表示,「我很榮幸能夠這樣做,他是被陷害的」,他是一個「非常優秀的人⋯⋯比在場的任何人都清白」。布拉戈耶維奇出獄後對川普表示感謝,「他本不必這樣做,他是一位共和黨總統,而我是一位民主黨州長。」
(本文參考了彭博社的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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