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美國國會及行政當局中國委員會(CECC)發布《2022年中國人權與法治報告》。報告中持續關注法輪功學員遭到中共的殘酷打壓,包括判刑、長期關押、騷擾、受虐待和被摘除器官而死,以及中共阻撓大陸律師為法輪功學員提供辯護,並禁止在法庭上駁斥中共的所謂“邪教”指定等。
中共對法輪功學員仍在殘酷打壓
CECC的年度報告中說,“法輪功學員面臨殘酷的苦難,包括與拘留監禁相關的死亡,長期的監禁和騷擾”。“法輪功網站明慧網報導了數十名法輪功學員關押期間因受到虐待而死亡,數百名法輪功學員被當局判刑。”
明慧網的報告顯示:據不完全統計,2022年1月-10月,至少有554名法輪功學員遭中共非法判刑;僅7月和8月,就有18人被迫害致死。
CECC列舉了法輪功學員、畫家許那被判重刑的案例。報告說,“2022年1月16日,(中共)當局判處在2020年拘留的11位法輪功學員,其罪名是與一家海外媒體機構分享與COVID-19相關的信息,以及在其住所沒收的法輪功資料。藝術家許那因和大紀元分享COVID-19爆發早期(北京街景)的照片,被北京當局判處8年有期徒刑,並處以罰款2萬人民幣。”
許那此前在2001~2006年和2006~2008年,因修煉法輪功被中共判刑入獄服刑兩次。2008年,許那和丈夫於宙(法輪功學員)同時被拘留,於宙被拘留後很快被迫害致死。
報告還列舉了法輪功學員、前教師劉麗傑的案例。
2021年11月,黑龍江省佳木斯市向陽區法院判處劉麗傑三年零六個月刑期。劉於2020年10月參加一個老年法輪功學員在家中的聚會時被抓,後獲保釋。2021年,在沒有律師或法律顧問在場的情況下,她被庭審和判刑。據報導,她的上訴被駁回後,於2022年1月被關押。
報告中還提及了中國山東工程師、法輪功學員周德勇的案例。周德勇2021年4月23日被中共關押至今,尚未判刑。
CECC的報告指出,專家們認為,中國的宗教自由狀況目前處於幾十年來的低谷,中共對藏傳佛教徒、穆斯林、法輪功學員、天主教徒、新教徒和其他人的打壓加劇,在新疆持續進行種族滅絕,跨國鎮壓依然繼續。
中共阻撓和迫害為法輪功學員辯護的律師
CECC的報告中說,“(CECC)委員會觀察到,(中共)當局試圖阻撓或恐嚇法輪功學員的法律顧問。”
報告中說,“2021年12月,北京市司法局官員取消了許那的原律師梁小軍的律師資格,部分原因是他在社交媒體上發帖維護法輪功學員的權利。”
報告中還提到,為法輪功學員辯護的中國著名律師高智晟自2017年8月失蹤,至今下落不明。另一位律師唐吉田失蹤後直到2022年6月才傳出消息,被國保軟禁在吉林老家。
中共禁止律師質疑對法輪功的所謂“邪教”指定
CECC的報告說,“律師被禁止在為被告辯護的過程中質疑政府的‘邪教指定’。”
“2021年12月,北京市司法局吊銷了梁小軍的律師執照,指控他在社交媒體上說‘法輪功不是邪教’,這與官方的認定相悖。”
報告說,中共的“公安以及司法機構繼續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300條禁止‘組織、利用邪教破壞法律實施’的規定,迫害被認定為非法或‘邪教’的精神團體,包括法輪功……”;報告還說,“組織和利用邪教破壞法律的實施,刑期從三年以下到無期徒刑不等,通常用於起訴被視為‘邪教成員’的個人,例如法輪功學員。”
中共所謂“邪教”的說法,最早來源於發動迫害法輪功的前中共黨魁江澤民。1999年10月25日,江澤民在接受法國《費加羅報》記者採訪時,任意把法輪功稱為“邪教”。
在中國的法律中,法輪功一直是合法的
1999年10月30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了《關於取締邪教組織,防範和懲治邪教活動的決定》,決定里沒有法輪功。全國人大是中國的最高權力機構,也是唯一有權立法的機構。
2000年,公安部公開發布《關於認定和取締邪教組織若干問題的通知》(公通字【2000】39號),明確了14種邪教組織,法輪功不在其中。
2005年,公安部、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三家聯合頒布的《關於認定和取締邪教組織若干問題的通知》(公通字【2005】39號),明確了14種邪教組織,法輪功也不在其中。
已故前加拿大亞太司司長、資深國會議員、諾貝爾和平獎候選人大衛‧喬高(David Kilgour),曾在《法輪功不是邪教》一文中寫道:“江澤民的最大謊言就是說‘法輪功是邪教’。”
大陸著名律師、東南大學法學院教授張贊寧在為法輪功學員做無罪辯護時說,“鎮壓法輪功完全是江澤民拍腦袋做出來的一個決定。在這個決定前,法輪功已存在了8年,這期間沒有一個公民、沒有一個單位來指控、來舉報法輪功對社會、對自己有什麼危害,可見法輪功並沒有危害性。” 他表示,“中國法律規定,刑事違法必須存在社會危害性,沒有社會危害性就不存在刑事違法性,所以從事實上來講,江澤民指法輪功是‘邪教’這個罪名是不成立的。” “江澤民作為一個前任中共國家主席,在他當政時公開向法國《費加羅》報社稱法輪功是‘邪教組織’,這就是明顯破壞國家法律的實施。”
美國國務院曾在2017年度《國際宗教自由報告》中批評中共將法輪功等團體貼上“邪教”標籤的做法,該報告說,“(中共)刑法將被禁的團體定義為‘邪教組織’,其成員可能被判終身監禁”,但是“如何根據這一定義進行判斷,中共也沒有明文規定,也沒有審查過程。”也就是說,中共是採用非法手段迫害法輪功的。